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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将实验室安全工作常态化,根据《池州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校字〔2019〕98号)要求,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即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实验实训室、危险品存储处置场所等。
检查内容: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
二、各二级学院即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进行自查,并于2022年3月11日下班前将“池州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附件2)电子版并纸质盖章领导签字报教务处实践科;3月20日将自查情况(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科。
三、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四、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确保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
附件2:
教务处
202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