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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全面排查并消除校园安全隐患,营造安全、和谐、高效的学习与教学环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准备专项检查及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各二级学院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有效防范涉校涉生教学场所的安全事故,确保开学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及实验室安全运行。
(二)切实加强校园教学场所安全防范。各二级学院要在开学前对学院的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的危险化学品、实验设备、电器设备、体育设施等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全覆盖排查,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三)持续加强学校教学场所应急管理,遇到重大教学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检查范围与内容
(一)教学准备工作检查
1.教学计划与课程准备:检查各学院秋季学期教学计划制定情况,包括课程安排、教材到位、教师备课等;确保所有课程按期开课,无教学空白。
2.教学设施与场所:检查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与更新情况,确保满足教学需求;检查多媒体教学资源、在线学习平台准备情况。
(二)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各教学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及上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隐患,对实验室安全设施、水电消防、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等进行全面自查。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学校将于8月31日-9月5日安排专人对各开学前的教学准备工作及实验室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二)采用教学单位自查及学校专项检查相结合。教学准备工作检查由教务处安排专人进行;实验室专项检查由各教学单位先开展自查,教务处安排专人进行复查,请与9月9日下班前各教学单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南楼2楼212室),见附件1;实验室专项安全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相关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首先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教务处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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