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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19〕33号
关于开展2020届毕业实习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准确把握我校2020届毕业实习工作开展情况,保障毕业实习工作有序进行,提升毕业实习效果,按照《池州学院实践教学工作规程》《池州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关于2020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制定毕业实习督查工作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阳光宁
副组长:黄海生
成员:校督导组、二级学院院领导及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下设四个校督查工作组,对二级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二、督查形式
1、各学院以自查为主,通过电话微信qq询问、召开实习生座谈会、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对本学院的毕业实习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2、校督查工作组对照二级学院2020届毕业实习工作方案,抽取四个二级学院,以实地走访、查看实习基地,召开实习生座谈会等形式,督查二级学院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
三、督查安排
校督查工作组对四个二级学院的2020届毕业实习工作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如下。
2020届毕业实习校督查工作组安排表
组别
督查实习地点
督查组成员
第一组
合肥
刘四运、许卫兵
第二组
苏州
韩虎林、葛俊彦
第三组
池州
汪海滨、陈大勇
第四组
上海、无锡
周传凤、王国瑞、
四、督查内容
1、督查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单位)的学习、工作、生活、思想、出勤等实习状况,了解实习生对实习岗位的满意度,实习内容同实习岗位、专业培养目标的吻合度,实习岗位同在校期间课程设置的匹配度。
2、督查实习基地(实习单位)对实习生实习岗位安排情况,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对实习指导、实习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3、督查二级学院、校内实习带队教师对实习生的实习指导和实习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督查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至2020年元月5日。二级学院要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照《池州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关于2020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毕业实习管理和质量监控。各督查工作组实地督查过程中,应将督查情况现场反馈给实习基地和所督查学院,并于元月5日前形成督查报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教务处
201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