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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
进一步完善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严格规范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1〕22号)及《池州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53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进一步完善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与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孙晓峰张立驰
副组长:汪海崔国发阳光宁
成员:教务处学生处后基处和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任:陈建兵(兼)
成员:杨荣明王国瑞姚丽娜孙明霞
二级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组,学院负责人(院长或党委书记)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工作实施方案
(一)复查对象
2021年入学的普通本科、对口本科和“专升本”新生
(二)时间安排
1.2021级新生学籍图像采集时间:2021年9月14日。
2.二级学院新生复查时间:9月11日-10月11日。
3.二级学院复查结果报送时间:10月13日前将《池州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总结报告》、《池州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复查情况汇总表》、《池州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登记表》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工作内容
1.二级学院召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动员会,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二级学院组织新生班级的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等逐一比对核查。新生学籍电子图像采集结束后,教务处将下发图像比对报告到各二级
学院,对于评分较低的学生进行重点核查。
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自主招生新生进行资格复核。
有艺术和体育类考生的相关学院要组织专家组对艺术、体育专业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
对存疑的考生,要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实,严防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
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另外,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18〕48号)文件精神,专升本新生报到时还须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请相关学院安排专人审查,并对毕业证书拍照、存档,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将进行学籍比对是否按时毕业,凡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专升本考生,不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最后,二级学院各班辅导员还要做好新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的复查工作和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有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要及时向教务处和学生处反馈。
3.学生处做好新生入学登记表管理与归档工作,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生简明登记表、学生证等各类需要记录、粘贴学生图像的表格或证件都必须使用学籍图像。学生处对今年入校的新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检查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对隐瞒既往病史与原体检信息不符的项目,认真填写体检复查登记表。对身体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处理意见。在复查中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提交复查报告和请假、转专业、休学、取消入学资格等建议,并及时将复查报告与建议报送至教务处招生考试科。
4.教务处负责复查工作的组织安排,学籍管理科按期回收《池州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总结报告》、《池州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池州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学生登记表》,并且汇总存档。
5.教务处学籍科负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对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下发的数据,与2021年的招生录取数据进行核对,特别要加大专升本、重名重号学生复核力度。复查结束后,按时按要求完成2021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6.依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 应征入伍普通高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要求,办理好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手续及网上标注工作。
7.严禁在新生报到入学环节更改新生录取专业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不得将艺、体类专业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如果出现类似情况,责任自负,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应责任。
8.学生处及校档案室做好学生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三、复查结果及相关情况处理
(一)二级学院复查后,填写如下表格
1.《池州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复查总结报告》(见附件1)
2.《池州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复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3.《池州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复查学生登记表》(见附件3),复查中,对于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有疑点的新生填写此表。
(二)复查注意事项
在复查中对个别考生提供的录取通知书、档案材料、身份证、加分资格等材料不全或有疑问的,要高度重视,加强查验,迅速核查清楚。对于新生复查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教务处、学生处、纪委办公室三方对其进一步核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在新生复查过程中,对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及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记入该生高考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迅速报送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依法处理,举报电话:0566-2748708,0566-2748827。
四、严格做好新生复查工作
参与复查工作的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需充分认识新生复查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复审工作不认真和庇护舞弊考生者,将根据《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
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学校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合培养的金牛湖校区2021级专升本学生,学籍图像采集与入学资格复查图像比对工作采取线上采集与远程比对的方式进行。学生关注公众号,点击上传照片,进入照片拍摄上传系统,用手机直接拍摄身份证(或上传已有身份证照片),系统将读取身份证号进入该生个人信息系统。进入个人信息系统后手机直接拍摄学籍照片或上传专业照相馆拍摄的学籍照片原片,之后将以身份证号命名的身份照片以及学籍照片、高招照片,三张照片进行两两比对,产生数据报告。其他入学资格复查工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金牛湖校区负责,并将相关复查数据汇总提交池州学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新生的资格复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避免疏漏。如有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认真,检查不到位致使违规违纪、冒名顶替、舞弊学生蒙混过关的,甚至庇护舞弊考生的,一经查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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